体育署撂落去!奥运金牌奖金加码 终身皆可月领12.5万

体育署拟提高奥运金牌奖金额度,未来经典赛等赛事也将以专案型式奖励表现好的运动选手。(图/我国举重好手郭婞淳)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拼啦!教育部体育署规划国光奖章及奖金办法修正草案」,未来奥运金牌得主奖金将从现有1200万元,提高至一次领新台币2千万元,或改领12万5千元的「月终身俸」,教育部长蒋伟宁18日表示,除了原有的业余赛事奖金外,新制也将「世界棒球经典赛」或「世界积分总排名」纳入其中,从更全面性角度奖励台湾优秀运动选手。

今年中华队在世界棒球经典赛和亚洲篮球锦标赛都打出了好成绩,但有立委质疑,球员立下汗马功劳代表台湾出征国际赛事,却因为制度关系一毛奖金也拿不到,促使教育部体育署开始研修国光奖章及奖金办法,备战2014仁川亚运、2016里约奥运。

根据现行「3等3级制度」规定,奥运前3名分别可获得新台币1200万元、700万和500万元。办法修订后,奥运金牌奖金大幅调升为2千万,终身月领也从7万5千元提高到12万5千元,银牌铜牌则未变。

教育部长蒋伟宁在立院受访时表示,过去设计制度是以奖励业余选手为主,但体育赛事变化极大,所以未来修法将保留部份弹性,包括运动员的生涯规划、发展、退休等,政府都会有平台协助,提供更好、更具系统性的照顾,「只要运动员有好的表现,就应该获得适当奖助,我们是从这个角度来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