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死刑 王碧芳被赞展现风骨

立法院审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权,7位被提名人中,仅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王碧芳明确表态「挺死刑」。(姚志平摄)

大法官被提名人对死刑立场

立法院审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权,对于极具争议的废死议题,7位被提名人中,仅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王碧芳明确表态「挺死刑」,对此,台湾高检署主任检察官陈宏达12日在脸书发文,很难得看到实务界出身被提名人王碧芳法官勇于提出对于死刑违宪与否之意见,展现大法官的风骨,吁请立法委员应善尽把关之责,还给司法一个公正、超然、独立、纯净的审判空间,避免重蹈覆辙,留下历史污名!

王碧芳答询时说,她29年前办过性侵杀人案,被害者妈妈的哀戚面容,仿佛已跟着女儿死去。她认为,犯罪情节严重,若无相对应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制度,采取死刑才是罪责相当。立委追问,罪责相当是否包含死刑,彻底隔离于社会?王说:「对,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为此,台高检主任陈宏达在脸书发文,「很难得看到实务界出身被提名人王碧芳法官勇于提出对于死刑违宪与否之意见,展现大法官应有的风骨。」

陈宏达写道,「宪法法庭为宪法守护者,动见观瞻;大法官是国家名器,民之所望。理应在『大海洋』举才,以昭公信,而不是在『小池塘』捞鱼,近亲繁殖;政治色彩、政党性格浓厚者,严重影响人民信赖,尤不适合。如果台积电当年也是这样『用人唯亲』的取才标准,相信绝对不可能成就今天的护国神山。」

「尤其历来学者占绝大多数,固然皆『学富五车』,但长期生活在象牙塔,完全听不到被害人的声音,关起门来自行创建一些立基不稳的法理、标准,连自己大法官同僚都无法说服,每每生成诸多不同意见书,遑论社会大众接受程度,与人民法律感情自然渐行渐远,『司法为民』最终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