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举发森林火灾有奖金 最高可得100万元

▲台东林管处鼓励通报森林火灾,通报专线电话:0800-000-930(0800-您您您-救山林)。(图/台东林管处提供,下同)

记者兆麟/台东报导

干燥季节来临,为加强防范森林火灾,提醒民众如勇于检举恶意纵火者,可依森林保护办法给予奖金奖状,奖金部分最高可达新台币一百万元。

▲台东林管处请大家共同预防森林火灾,事前多一分的预防准备,就能减少一分损害。

有鉴于近年全球气候异常现象明显,干湿分明,台湾每年10月至隔年4月期间,气候干燥为森林火灾好发季节,加上108年元旦及春节连续假期,旅游人潮众多,如引火不慎或疏忽,容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资源生态破坏,损害难以弥补。

▲防火一念枯荣一线,进入山林谨记「三不三要」。

抢救森林火灾须付出庞大人力物力,耗费社会资源,台东林区管理处请大家共同预防森林火灾,事前多一分的预防准备,就能减少一分损害。

依据森林保护办法第35条规定,向森林保护机关消防机关举发擅自于森林区域或森林保护区内引火,因而查获行为人者,得发给新台币三万元以下之奖金或奖状。最先通报发生森林火灾者,发给新台币五千元以下之奖金或奖状。

另森林保护办法第34条规定,举发放火烧毁他人之森林,因而查获犯罪行为人,经主管机关认定情节重大者,奖金得提高至新台币一百万元。

发现森林火灾通报专线:0800-000-930(080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0800-林务局-救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