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时间延长1小时? 中选会反对:势必延后开票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本月1日审查《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相关草案。针对是否增列投票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5时,中选会在报告中持反对意见。根据报告内容,中选会担忧延长投票时间,开票时间势必亦将延后,对于选务作业造成不利之影响,建议不予修正。
为了让投票流程更友善,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日审查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相关草案,提案包括要放宽身障选举人得由家属陪同投票,并得携6岁以下幼儿一同进入投票所,以及建议增列投票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5时。
对于投票时间延长至下午5时,中选会报告指出,按现行选举投票时间均定于上午8时至下午4时止,已为大多数民众所接受,由于我国公职人员选举,投票所于投票完毕后,即改为开票所,当众遂张唱名开票,虽公开透明,惟较为费时,加上103年起9种地方公职人员合并选举,101年、105年、109年总统副总统及立法委员合并选举,未来公民投票与选举同日举行投票成为常态,如延长投票时间,开票时间势必亦将延后,对于选务作业造成不利之影响,建议不予修正。
中选会代理主委陈朝建会前受访则表示,投票时间延长一事需要审慎考虑,相关时间决定要经过委员会讨论,依法处理;此外,他并承诺选务上经历过去年1124后一定会调整与改进,为了防止选务不宜的现象发生,目前方向是将每一所的投票人数下降,而投开票所部分会因应人数下降适度增加,也会寻觅较大的投开票所,并考虑将选务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