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腥被抓包承诺不再联系 小王再犯惨了!惩罚性赔偿出炉

简男偷腥被抓包承诺不再联系,却还是持续与许女私下往来,杨男愤而提告求偿。(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市一名杨姓男子与许姓女子结婚,不料,却发现妻子与简姓男子,从前年(110年)6月起 逾越一般男女间的正常社交往来分际,简男得知东窗事发后,前年9月18日签立切结书,承诺不再与许女联系并发展超出友谊范围的互动。

但杨男仍然发现,简男持续与许女联络,甚至2人还共同外租屋同住。简男因而再签立悔过协议书,承认过去1年间,多次与许女发生性行为,并承诺不再与许女有联系往来,或是持续发展婚外情,若有违反,同意每次给付杨男50万元。

后来杨男抓包简男,违反协议书的约定,与许女视讯通话,之后又传送裸身自拍照片给许女,还向许女的姊姊坦承在签立协议书后,2人仍继续联系往来,杨男因而依协议书第1点,请求简男给付惩罚性违约金50万元。

另外,杨男不满张男破坏夫妻间婚姻的圆满幸福,侵害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导致其精神受有莫大痛苦,请求简男应赔偿非财产上损害50万元。

法院审理,依据双方签立的协议书,简男坦承多次与许女发生性行为,并承诺不再与许女有联系往来、持续发展婚外情,若有违反,同意每次给付杨男50万元。而简男明知许女为有配偶之人,不仅有逾越通常社交行为分际之往来,在签立切结书及协议书后,仍继续联系往来,足认简男确已违反协议书的约定,杨男请求给付惩罚性违约金50万元,即属有据。

法官认,简男行为依一般社会通念,均已逾越一般夫妻,应负忠诚贞洁义务之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不法侵害杨男配偶身分法益而情节重大,杨男请求简男赔偿非财产上之损害50万元,尚属适当,应予准许。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简男应给付杨男共计10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