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賠400萬扮「熊猫」外送砍斷老董腳 賠6264萬還要關8年半
高雄夏姓男子投资陈姓男子经营公司失利,惨赔400多万,他上网购买外送员制服,趁陈男用餐时持刀砍断陈男左脚,一审夏男被依重伤害、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枪等罪,判8年2月,还要赔偿陈6264多万元,他及检方均不服上诉,刑事部分从重改判8年6月。
夏男年看好陈男经营的公司获利,便陆续出资400万元投资便当工厂,不料公司经营状况不如预期,夏男未拿到应有获利,前年11月28日上午,他穿上网购的外送员制服,并带着西瓜刀和枪弹骑车出门寻人。
行经一间肉粽店时,发现陈男刚好入内用餐,随即持刀上前朝陈男左腿后侧、右腿前侧挥砍,陈男突然被砍跌坐晕倒在地,夏男犯案后则马上离去。
陈男经送医治疗仍因伤及神经、动静脉、肌肉及骨折,致左下肢机能严重受损。警方获报后循线将夏男逮捕到案,并依杀人未遂等罪送办。
高雄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夏男拥有枪弹,如果有致人于死的念头,何必舍弃枪弹改用西瓜刀,认定他不具杀人犯意,改依重伤害论罪,加上违法拥枪弹,两罪合并判他徒刑8年2月。
夏男、检方均不服刑度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法官认定,夏男光天化日之下砍伤陈男,不仅下手很重,还影响社会治安甚钜,且还未与陈男达成和解,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枪罪维持5年8月,重伤罪从重改判7年,合并改判8年6月。
陈男左脚被砍断后丧失肢感觉与运动功能,他另提民事告诉向陈男求偿6384万余元,高雄地院审理时,夏男对求偿金额没有意见,法官扣除掉陈男已领的120万元犯罪被害人补偿金后,判夏男应赔应赔6264万余元,可上诉。
高市夏姓男子和陈姓男子疑有债务纠纷,夏男砍断陈男脚后,被判8年6月,还要赔偿6264万余元。记者石秀华/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