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砸500万猛追陪酒妹 到手后翻脸殴打砸车逼还追求费

男子追求陪酒小姐A女到手后,竟翻脸殴打对方,甚至要求对方还追求的200万费用。(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男子2017年底到嘉义一间小吃部消费,认识店内陪酒小姐A女,当下惊为天人热烈追求,每周都要到店内点A女的台捧场,前后在他身上花了500余万,后来双方交往后,男方却翻脸动手殴打A女,还要求A女签协议书,分期支付他在追求期间所花200万元费用,但A女付了10万后就拒付,男方一怒对A女提告要求履行偿还义务高雄地院认定A女是在遭受胁迫下签协议,判判A女免还钱。

根据判决书记载,男子再106 年底前往嘉义某家小吃部消费、认识在店内陪酒的A女,事后展开热烈追求,因此每周至小吃部捧场消费1至2次,前后约消费500万元。

双方交往后经常吵假,男方在2019年4月23日凌晨闯到住处殴打A女,又将他带往某汽车旅馆谈判要求补偿过去所追求时花在她身上的费用,但如果答应继续交往,就当作说说,A女搬新遭又被殴打,于是同意和男子到律师事务所签协议书。

事后双方签订协议,A女必须分期归还追求期间的花费共200万元,每月支付3万元,但A女支付第一笔10万元后就拒绝履约男子气得决定时协议书对她提告,要求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开庭时,A女供称是在遭受殴打与胁迫下才签下协议,并提出双当对话内容包括男方说「你再在不听你马上有事,我在你车前面」、「我叫你出来你不要,你要我把事情弄大就是」、「你出来我们回去,如果我生气,进去打你不是一样吗,如果我再生气,叫人来你一样要出去,不要我跟你讲人话,你不听」。A女则回「你每次不高兴就砸我车,这样我怎么敢出去」。

店内的员工也证称,两人在交往期间,已常有肢体冲突,并且男方只要遇到A女不顺他的意思,意,动不动就是威胁殴打或是砸车,逼A女乖乖就范。

法官审理后认为,双方在签协议前,女方已遭男方威逼造成精神上恐惧、压迫状况,担忧倘若不从,恐再遭男方更不利之对待,此一不利状态必然延伸至签订协议之时,因此判决A女免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