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训第3天打瞌睡、怒K班长 菜鸟兵「坐牢中」还要再赔1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黄姓男子2017年12月间海军新兵训练中心大队中队接受新兵训练,才第3天就因为精神不济打瞌睡,加上站三七步,被许姓中士教育班长纠正,却心生不满出拳殴打,结果被判刑入狱1年2个月确定。没想到他人还在服刑,又被告民事赔偿,最终确定总计还要赔偿1万1030元。

▲海军左营基地。(图/ETtoday资料照)

判决书中提到,黄男2017年12月16日上午8时许参加部队实施的生活常规军容礼节授课,期间因为精神不济打瞌睡,先是被郑姓教育班长纠正,但他态度不佳又站三七步;而许男身为中队中士教育班长,当时还担任值星官,看见这个状况立即要求黄男出列,没想到却遭对方猛推胸口、出拳殴打颈部,导致颈部钝挫伤。

许男事后提出刑事告诉,黄男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月确定,他随后再加码提告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030元的医药费,以及精神慰抚金10万元,总计求偿10万1030元。

对此,已经进入台北监狱服刑的黄男具状表明不愿被借提到庭,但他先前曾提出答辩书表示,当时只殴打许男一拳,事后被判刑入狱,付出惨痛代价,现在已经知错,也对过去的行为感到很抱歉,但觉得只因为这一拳就求偿精神慰抚金10万元,金额实在有些太高了。

桥头地院法官认为,对于医药费1030元的部分双方都没有异议,而精神慰抚金方面考量到许男为中士班长,年收入为77万元,黄男则只有国中毕业,没有工作、收入,综合双方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最终判黄男应赔偿1万1030元(含医药费)较为适当,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