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租电子产品后低价变卖获刑,共诈骗 20 家店铺 31 次

IT之家 9 月 8 日消息,江苏溧阳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一则案例,溧阳一家经营电子设备的“新科通讯”(化名)在支付宝等网络平台经营电脑、显卡等设备租赁生意,经营状况良好,客流量不断增多,但近期却出现了多起订单逾期的情况。

多名买家以长租买断的方式在该店铺租赁电脑、显卡,订单逾期后买家失联,出租的设备一直未归还,商家无奈于 2023 年 12 月 17 日报警求助。经公安机关侦查,商家陷入了“租机诈骗”的骗局。

IT之家从公告获悉,李某某曾因涉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通过租赁平台的风控评估。李某某萌生了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和信用积分的想法。他在网上找到中介谌某某,通过其结识了“马甲”黄某某,负责提供身份及信用信息。

黄某某在“人人租”“爱租机”等租赁平台下单后,商家客服会添加租机人微信,要求租机人提供支付宝信用积分截图或者录屏。信用较好的“马甲”可以直接提供自己的信用积分进行下单,对于信用较差的“马甲”,李某某便通过伪造截图或录屏,使得商家对租机人的偿还能力产生错误认识,从而顺利下单。

李某某操作租赁设备整个过程,中介商谌某某介绍“马甲”实施诈骗,“马甲”黄某某等 7 人提供身份信息、提供或伪造信用积分用以租赁设备,对 20 家店铺实施诈骗 31 次,涉案金额达 19 万余元。

2024 年 8 月 2 日,经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谌某某、黄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