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呷荔枝椿象 卫福部:可重罚2亿

林业署嘉义分署日前举办「呷虫王者」活动时,因油炸荔枝椿象教导学员认识昆虫可入菜,10日引起涉及食安法的争议。(林业署嘉义分署提供/廖素慧嘉义传真)

农业部林业署嘉义分署4月27日举办「呷虫王者」活动,将荔枝椿象转化成创意料理,有民众为此向食药署陈情,怀疑有违法疑虑。食药署指出荔枝椿象为外来害虫,没有食用的历史经验,若作为食品原料,恐触犯《食安法》第15条,可处6万~2亿罚锾。林业署嘉义分署表示,活动课程将改采食安法规范表列可食用的昆虫蜂蛹,不会再使用荔枝椿象。嘉义县卫生局表示,当天活动并未让民众吃油炸荔枝椿象,因此不会依食安法裁罚。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表示,国内可食用昆虫包括,红蚯蚓、蜂蛹、拟黑多刺蚁、蚕蛹,荔枝椿象为外来害虫,安全性未经确认,呼吁民众不要食用,维护自身健康。

林金富提醒,若有业者以此作为食品,将触犯《食安法》第15条,可依同法第44条,处以6万~2亿元的罚锾,并将产品没入销毁。

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嘉义分署指出,触口自然教育中心4月27日办理「呷虫王者」活动,用意是带领学员了解食虫文化,以及学习如何辨识、移除及昆虫的料理方式,材料有荔枝椿象、蜂蛹等,经接获反映后即调整课程,改由环教师示范油炸荔枝椿象,并未让学员食用,且向学员说明荔枝椿象并非法规规范内的昆虫,不能食用。副分署长李定忠说,这个活动5月11日是第2梯次,将使用食安法规范表列可食用的昆虫蜂蛹,不会再使用荔枝椿象。

不过,触口自然教育中心官网公告却提及,「透过料理手法将昆虫加入菜肴之中,不仅为餐桌增添特色料理,也能为环境贡献一点心」,还强调「昆虫透过料理入菜真的没那么可怕」,又再三强调「对海鲜过敏不建议食用」,也引发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