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翻盘!林业署「炸荔枝椿象」未犯食安法 卫生局曝原因

林业署嘉义分署举办「呷虫王者」活动,油炸荔枝桩象教导学员认识昆虫特性。(林业署嘉义分署提供/廖素慧嘉义传真)

林业署嘉义分署举办「呷虫王者」活动,大小学员都围观油炸昆虫料理。(林业署嘉义分署提供/廖素慧嘉义传真)

农业部林业署嘉义分署最近在活动中油炸荔枝椿象,但嘉义县卫生局当场录影存证,认为荔枝桩象非法定食用昆虫,不宜当作食材做为料理,卫生局长赵纹华表示,当天活动中并未让民众吃油炸荔枝桩象,不会以《食安法》裁罚。

林业署嘉义分署办活动透过创意烹饪法,教导学员认识荔枝桩象昆虫特性。(林业署嘉义分署提供/廖素慧嘉义传真)

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嘉义分署于4月27日办理「呷虫王者」活动,用荔枝椿象油炸入菜作为创意料理,引导学员可以针对昆虫的繁殖特性来加以利用。这次荔枝桩象变料理的课程非常新鲜,备受瞩目。

林业署嘉义分署副分署长李定忠指出,当初活动是以荔枝桩象当作食材来发想、规划,但后来依法规调整内容,改教学员用蜂蛹烹饪, 虽然环教师仍示范油炸荔枝椿象,但有说明荔枝桩象并非法规规范可食用的昆虫,仍不能食用,也没有学员吃油炸荔枝椿象。

赵纹华说,食安法是规范「不能吃非法定可食用的昆虫」,当天卫生局派员到场录影活动过程,并未发现有人吃油炸荔枝桩象,没有触犯食安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