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署油炸荔枝椿象踩紅線 食藥署:若當食材販售 最重罰2億

林金富表示,荔枝椿象属于外来害虫,食用安全性未经确认。图/林业保育署嘉义分署提供

农业部林业署日前在活动中油炸荔枝椿象,因荔枝椿象非法定食用昆虫,卫福部食药署与嘉县卫生局派人关切并宣导,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说,会纠正这样的错误行为,不过如果是拿来当作「食材」贩售,最高可依食安法开罚2亿元。

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嘉义分署,4月27日举办「呷虫王者」课程活动,将荔枝椿象转化成创意料理,带领学员了解如何利用昆虫生长繁殖快速的特性,林业署嘉义分署副分署长李定忠说,活动初期规画及行销虽以荔枝椿象移除后入菜来发想,但课程前皆依法规调整内容,教导学员改以烹饪蜂蛹为主。

李定忠说,课程结束前由环教师示范油炸荔枝椿象的方法,并再次说明及提醒学员非法规规范内的昆虫不能食用,学员也没有吃油炸荔枝椿象,目前国内可食用昆虫食材仅有蜂蛹、蝉蛹及一种特定蚂蚁。

林金富表示,荔枝椿象属于外来害虫,食用安全性未经确认,国人也没有食用的历史经验,在相关安全性未经确认前,呼吁民众避免食用、以维护健康,食安法第15条规定,这类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违者可开罚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产品没入销毁。

林金富说,会纠正这样的宣导方式是错误的,也提醒农民,如果将荔枝椿象囤积公农业部收购没问题,但不能拿来当作入菜的食材,否则会触犯食安法第15条,会提醒农业单位,未来举办类似活动时,要留意相关规定。

农业单位过去曾推广蝶豆花入菜,林金富指出,这同样会有疑虑,不过后来给为推广当作农药染剂就没问题,「但不能把整个蝶豆花吃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