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主播宫斗 「记10大过解雇」她不服 怒告公司调解破局

TVBS大楼。(资料照片)

前TVBS主播张靖玲劳资纠纷案开庭。(资料照)

前TVBS新闻台主播张靖玲,去年9月遭解雇,张认为自2011年担任主播,并未牵涉「职场不法侵害」,不服公司处分,向士林地院民事庭请求返回工作权,法官上次开庭劝喻双方和解,本月13日再次开庭,TVBS、张靖玲均未退让,法官将对「主播们宫斗」是否牵涉职场上不法侵害,厘清TVBS解雇张靖玲是否有理由。

2005年9月1日担任TVBS新闻台生活产经中心记者,直至2011年11月1日出任主播,薪资6万6125元,其中包含1万元津贴,长达10年担任主播职务,但在今年5月,因牵涉「职场不法侵害」,遭公司主管通知调整为节目中心资深文字记者,张认为是违反劳动基准法。

张的律师更指,TVBS新闻台要求她签下「职场行为改善通知书」,不论是否有霸凌行为,但并没有做,因而拒绝签字,导致主管认为他不愿意配合,种下之后遭解雇的原因。

张随即在5月1日到5月17日请假,但公司却以旷职为由,8月17日记1大过,之后再连续记她9大过解雇,但张申诉,自5月1日起都有到班打卡,请求提供原主播职务,并认为,原来只是反应想法,不料遭解雇。

为了厘清张靖玲与牵涉职场霸凌是否有关,TVBS以此为由解雇是否合理,法官上次开庭提醒TVBS公司诉讼代理人,若进行实质调查,恐要传唤古姓主播等人作证,将会影响新闻台形象,也请代理人转达TVBS公司,但经调解,双方并未有共识,法官庭末谕知下次开庭时日厘清解雇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