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将给菲律宾免签优惠。(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为落实执行「新南向政策」,外交部遵照行政院政策指示,于9月15日召开跨部会会议,邀请主责国安、警政、调查、移民管理、观光及经贸等业务相关单位会商,做成决议并已签奉行政院核定,试办给予菲律宾国民来台14天免签证待遇,将在相关配套措施完备后尽速对外说明。
基于促进菲律宾人民来台观光、洽商及增进两国民众交流,我政府决定试办菲律宾国民来台免签证措施,届时将视成效决定是否延长办理。
此外,政府将持续促请菲律宾政府基于互惠原则,尽速同意予我国民免签证待遇。目前菲国给台湾的为电子签证(ETA),有效期限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