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有效 外交部再延长泰国、汶莱、菲律宾免签1年

曼谷机场。(图/记者彭怀玉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为落实「新南向政策」,外交部6月11日召开跨部会会议,邀集主责国安警政调查移民管理观光经贸事务主管机关会商达成共识,并报奉行政院核定,自8月1日至明年7月31日止继续试办泰国汶莱菲律宾国民来台免签证措施

外交部指出,申请人须具备之条件包含:一、所持护照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二、持有回程机(船)票或至下一个目的地之机(船)票及有效签证;三、旅馆订房纪录或在台停留期间住宿地址连络资讯及适当财力证明;四、经中华民国入出国机场或港口查验单位查无不良纪录。

外交部说,基于推动「新南向政策」目标国家人民来台观光、洽商及增进民间交流已见具体成效,并参考优质旅客来台观光及商旅平均停留天数,我国政府决定延长续试办泰国、汶莱及菲律宾国民来台免签证措施一年,且同意停留天数为14天,试办期限至明年7月31日止。届时将再视成效决定是否延长办理

依据交通部观光局统计,「新南向政策」目标国家来台旅客于106年达2,284,382人次,较105年1,789,503人次增加27.65%,成长幅度可观,足证此项免签措施已发挥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