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山遗址 争取列国定遗址

位于宜兰县冬山乡的丸山遗址,距今约3600至2400年,宜兰县政府盼能继汉本遗址后,丸山遗址也能列为国定遗址,图为丸山遗址发掘过程。(宜兰县政府文化局提供)

汉本遗址列为国定遗址后,不仅让文资团体相当振奋,也开始产生其他效应。昨宜兰县政府县务会议时,县长林聪贤指出,宜兰县丸山等遗址「条件上会比它(指汉本遗址)差吗?」认为应争取列为国定遗址,也能借由中央资源挹注,让遗址维护更加完善。

依据文化部文化资产局网站,丸山遗址在2006年公告为县定遗址,地理区域在宜兰县冬山乡,是宜兰县重要的史前遗址,距今约在3600至2400年,文化遗物有陶器、木器,在文化意义上丸山遗址与东部花岗山文化、北海岸地区似有密切交通往来关系。

林聪贤昨说,要维护遗址的保存,或作为文化传承的基地,丸山遗址用县款「承担要多大?」他说,丸山整个基地有25公顷,多数都是私有地,必须要中央的力量才足以处理这些私有地,维护遗址的相关费用是非常高的。

林聪贤说,丸山或淇武兰等遗址,最重要的就是经费的问题,两处遗址都相当珍贵,看能否比照汉本的模式争取列为国定遗址,台湾对遗址的重视对宜兰县来说也是一个机会,但会尊重中央审议委员会的判断。

他说,汉本是个扰动的开始,如果丸山等遗址用国家资源来做,「那不是更精采吗?」会请文化局整理更完整的计划,再安排时间去文化部报告、争取丸山等遗址列为国定遗址。

文化局代理局长宋隆全表示,遗址价值评定不只看年代,汉本有2个文化层,丸山看来是单一文化层,但丸山出土的文物并不比汉本差,不过仅私有地征收、搬迁等费用就须2亿元。

宋隆全表示,文史工作者很早就有相关的调查研究,也有信心争取丸山列为国定遗址,其他如淇武兰遗址等,会搜集资料争取,如争取成功会再转化为国定遗址公园,创造更好的文化公园或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