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超商门口未戴口罩被警察罚3000元 指挥中心回应了

▲散布有关疫情之不实讯息,最高可罚新台币3百万元。(图/指挥中心提供,下同)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秋冬防疫专案1日正式上路民众进入「医疗照护、大众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类场所应佩戴口罩。指挥中心表示,近日在通讯软体流传,有警察于某超商门口开处罚单3000元之讯息,经查证后证实为不实谣言,呼吁民众勿转传。

指挥中心指出,我国已于12月1日起强制要求民众于八大类场域务必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且经劝导不听者,才会依法开罚,目前并未有开罚之情事

指挥中心强调,若接获来源不明的疫情讯息,应先行查证,勿随意散播,以免触犯「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4条,或「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规定

依照新制规定,民众在进入上述八大场所应佩戴口罩,若未依规定佩戴口罩,经劝导不听者,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地方政府裁罚新台币3000元~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