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津:大陸開始運用司法手段提升懲治台獨的力度
大陆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英津。(图/取自中评社)
针对大陆官方日前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王英津指出,这是中国大陆继2021年、2022年先后两次出台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后的又一重大举措,表明大陆开始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提升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力度。
王英津在中评社24日刊登的专访中表示,赖清德总统5月20日发表了被认为是台独宣言的就职讲话,一个月后的6月21日,正值他「就任满月」之际,大陆发布了惩治台独的《意见》。他认为,选择这个时间节点,有反制赖清德当局不断台独挑衅的考量。
他指出,一个月来,赖清德三次发表「两国互不隶属」的台独论调,并试图从历史、文化、法律、国际等多个领域,全方位地推进台独冒险活动,这严重威胁到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反制「台独挑衅,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大陆以前所未有的形式发布《意见》,展现了大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的决心和意志。
《意见》落款为5月26日,王英津称,可见《意见》从酝酿、论证、规划、起草、修改,到最后定稿,必定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段。该《意见》或许早已以完稿或准完稿形式储存于大陆打击台独的工具箱里,只是备而未用而已。
对于这份《意见》的性质大陆学界存有不同看法,王英津认为,将其界定为司法解释性文件或许更为妥当。该文件的最大特点是详细、具体,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王英津表示,《意见》的惩治力度远大于前两次公布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从实践看,实施前两次清单制裁的机关,虽然偶尔有司法机关,但主要是行政机关,而实施此次《意见》惩治的机关,虽然包括行政机关,但主要是司法机关。
换言之,如果说前两次清单制裁侧重于行政制裁,那么,此次《意见》惩治则侧重于刑事追责。通过以上比较可知,《意见》的惩治力度远大于清单。
王英津表示,《意见》共22条,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适用情形和条件,对犯罪认定标准、追责程序规范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对「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关键角色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清晰界定;同时作出对犯罪首要分子、对外勾连者从重处罚,以及对相关犯罪分子依法终身追责、缺席审判的规定,这些规定增强了对台独顽固分子进行刑事追责的可操作性,无疑将增强对台独分裂势力的震慑效果。
对于《意见》发布后,台湾出现人人自危的氛围。王英津称,希望台湾同胞与台独势力划清界限、保持距离,加入到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的行列中来。大陆会一如既往地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广泛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