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诚 让金融法规跟得上时代
《台湾银行家》第178期 金管会法规调适平台 讨论激荡下的创新火花
「监理机关希望法规能维持金融市场秩序,但既有的法规是否都能与时俱进,这并不容易」,此次担任金融行动创新监理调适平台银行组召集人的文化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诚说,主管机关会主动修改法规,过往有几种模式,但修改法规的频率与时效能不能跟得上时代的变化,对监理机关是一大挑战。
第一种修改法规的需求主要是来自于金融业的服务供给端所提出,大多数金融业者透过公会或者金融总会,将建言内容出一本白皮书,由银行、证券、寿险、产险等十大金融同业公会、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北市租赁公会,以及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集中保管结算所、财金资讯公司等金融周边单位研提意见,并聘请学者专家担任咨询顾问,汇聚国内金融业界之建言,予以汇编撰拟而成。
王志诚表示,行之有年的金融白皮书,里面内容确实有不少业者提出法规修改,但白皮书1年仅搜集1次,不见得能即时反映业者实务上的需求。
第二种修改需求主要来自于金融业的需求端所提出,大多是消费者在金融消费的过程中可能遭遇到不公平的对待,衍生出消费者保护法的制定。王志诚说,过去发生许多金融消费纠纷,不论是购买结构债的争议,或者是高龄买保险的议题,为预防并因应相关类似的事件再发生,让主管机关觉得有必要修改法规。
第三种则是负责监理的主管机关自己提出修法的需求。这一类通常是主管机关参考国外的立法趋势来主动出击,例如著名的金融控股公司法,曾于2001年7月进行比较大的修改,当时因国际金融风暴发生后,主管机关认为既有的法规已无法跟上新的环境,检讨之后,金管会参考国外最新的法规来进行调整。
其他还有如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信托业法等都是金管会曾主动出击来制定,还有因应时代需求而推出《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即俗称的「金融监理沙盒」(Financial Regulatory Sandbox),源于能安全沙池玩耍、发挥创意的概念,衍生出金融科技业者能在沙盒中创新实验。首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理总署(FCA)于2015年提出,并于2016年4月率先推动,其后新加坡、香港、澳洲等亦陆续跟进,台湾也学习相关概念来推出。
然而过往可能适用的法规,过了几年反而变得不适用,而台湾立法的程序也复杂,金融市场却一直在变动,「怎样让法规既能维持金融秩序,又能帮助产业发展!」彭金隆主委特别有感,「法规通常在放上去以后,拿下来很困难,我希望未来放得很谨慎、拿得也很谨慎。」他希望能打造新金融市场,是产业与监理官能有良好互动,亦有比较公开的沟通平台,不必让问题积累很久再讨论,由学者主导的常态性法规调适平台,可望让金管会从更多元角度思考。(五之四;摘自第178期《台湾银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