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诉讼当事人 今下旬起判决书加注「行号」

司法院判决书查询的电子版判决书,最右侧也标注了每行的行号。(张孝义翻摄)

各级法院的诉讼判决书在今年下半年起,除了每页最下端标示的「页数」,在每1行文字的最左侧,最近也加注了「行数」,司法院网站的电子版判决书类,也在最右侧增加行数,让诉讼当事人在接下去的上诉或其他用途,可以方便引用、寻找,方便诉讼进行,增加诉讼效率。

以往各级法院的裁判书类,只有在每页的最下端标示页数,在后续的诉讼中,当事人或委任律师要援引前审判决书中的事证,往往还要自行计算「哪页哪行」,法庭中再由承审法官或对造当事人当庭寻找,还可能因双方认知不同而不断确认内容,非常浪费时间。

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最近各级法院陆续修正裁判书类的制作方式,判决书正本在每页的最左侧加注每行的「行号」,在司法院网站查询的判决书类,则在最左侧加注行号,让当事人或委任律师在法庭陈述需引用判决书内容时,能够有统一的标准,直接找到引用的内容。

判书正本与网站查询的电子版的不同在于,正本判决书有分页计算的行数,电子版则是由最上端依序计算到最后,没有标明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