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省拆除厂房清运费 塭仔圳业者就地掩埋废弃物惨了

新北市环保局24日接获民众检举,塭仔圳重划区有不肖业者拆除厂房后就地掩埋,前往稽查。(新北市环保局提供)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划第一区(新庄中正路以北)自动搬迁期至28日,未料有业者竟为节省每车9000元的废弃物清运成本,将拆除厂房后的废弃物就地掩埋,新北市环保局与新北林口警分局昨获报后前往,查获现场已掩埋约20吨的废弃物,依违反废物清理法将郭姓业者及彭姓清运者27日函送新北地检署侦办。

环保局及市林口警分局昨上午11时许接获民众检举,塭仔圳有不肖业者将拆除厂房的废弃物,迳行就地掩埋及回填,他用手机录影搜证所有犯罪行为,影片清楚拍下犯嫌使用挖土机于工区后方隐密处挖洞,并使用货车载运现场的废弃物清倒于该洞穴中,再进行覆土掩埋作业,警方与环保局环境稽查重案组获报后至现场稽查,并循线将2嫌约谈到案。

彭姓清运业者一开始辩称只是在现场进行分类,后来看到影片眼见事迹败露,才坦承是受郭姓业者委托,以8万元报酬进行该地上工寮拆除及废弃物回填作业,供称为节省成本,将废弃物进行回填作业;郭姓业者则说,因彭男声称现地的废弃物回填作业没有违法之虞,才同意他就地回填废弃物,想不到竟然触法。

环保局提醒,塭仔圳重划正如火如荼进行,业者拆除厂房后的废弃物务必循合法管道,委托领有废弃物清除许可文件的业者清除处理,绝不可随意听信不法业者的谣传,于现场回填废弃物或委托不法业者清运,否则不但未省到废弃物清除的费用,还会吃上废弃物清理法的官司,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