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厂房乱丢废弃塑胶物 犯罪集团牟利4000万清除费

▲遭弃置的废弃物量惊人。(图/记者谢侑霖翻摄,下同。)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市今年出现有犯罪集团短期租赁厂房后,大量放至废弃物后逃逸的不肖集团,而且还曾丢弃具有强酸性重金属超标的有害事业废弃物,更有厂房发生火灾,经相关单位多月以来的资料搜集、跟监及追查,终于将该流窜全国北、中、南各地的犯罪集团一举成擒,检方日前针对相关21名犯嫌依涉犯废弃物清理法起诉。

台南地检署指挥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三中队协同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南区环境督察大队及地方环保局等单位,破获非法弃置废塑胶混合废弃物集团,案经台南地检署多日侦查终结,今年9月30日依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行政刑罚规定起诉以丁、尤姓男子为首的21人,并缓起诉司机8人,光是以台南市安定区嘉义县水上乡2处弃置场址来估算,不法集团弃置废弃物所需的清除处理费用,即高达约新台币4000万元。

检方表示,该集团弃置之废弃物除了点滴袋、塑胶包装材及废电路板下脚料等一般事业废弃物外,甚至有强酸性及重金属超标的有害事业废弃物,弃置地点遍布台南市南区、新市、善化、安定等区及嘉义县水上乡等地点,其中台南市善化区胡厝寮及嘉义县水上乡后寮的弃置场址甚至曾发生火灾,对环境及空气品质影响甚钜。

▼塑胶废弃物燃烧,释放有毒物质

环保署说明,不法业者节省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用,勾结环保犯罪集团租赁厂房或土地后弃置废弃物,是常见的环保犯罪样态,一旦遭政府机关查获,不仅需将废弃物妥善清除处置及污染场址复原,亦将遭移送法办,若判刑确定将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提醒地主房东切勿贪小便宜,要慎选确认租赁对象,避免被非法弃置废弃物的恶梦缠身,届时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