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私生子继承千万遗产 妇人隐瞒30年婚外情秘密

妇人为了儿子能够继承千万遗产,隐瞒了儿子是私生子身世30年之久。(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田姓妇人2012年因为丈夫过世留下了千万房产,她替儿子办理好继承分割遗产后,便大爆料儿子过去不为人知的身世,原来儿子是她30年前因为婚外情所生的私生子。田妇女儿后来就与弟弟为了遗产继承打官司,但法院民法规定「需在被继承人死亡6个月内提起」,判定田妇的女儿败诉。

根据《联合报》报导,田妇30年前因为婚外情产下私生子后,她完全保密没有让已故丈夫知情,直到2012年在丈夫过世留下千万房产,替儿子办完继承分割登记后,接着才告诉儿子这段埋藏在心里30年的秘密,并且让儿子自己选择是否要认祖归宗

但是田妇除了这名私生子之外,还育有2名女儿,其中一位女儿与儿子发生遗产纠纷。这位姐姐拿出血缘鉴定报告向法院提告表示,自己弟弟并不是父亲亲生的,因此认为弟弟的财产继承权不存在;弟弟则主张自己也拥有继承权,加上办理继承分割遗产时,姐姐就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世,当时2位姐姐也同意他继承遗产,因此才会顺利办完继承手续。

法官审理案情时认为,因为田妇和丈夫生前并没有否认子女,因此儿子仍然属于婚生范围,而且姐姐是在父亲过世后4年才提诉讼,已经违反了民法「需在被继承人死亡6个月内提起」规定,加上弟弟也没有推翻婚生亲子关系,因此宣判弟弟的继承权存在、可以继承分得父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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