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殴后叫救护车 男打死人获轻判

高雄市蔡姓男子因口角冲突、打电话叫李姓男子等人分持镰刀、酒瓶将龚姓男子围殴致死,一审遭重判,高雄高分院认定案发后蔡男等人帮叫救护车,无杀人犯意,改依重伤害致死等罪将蔡男等人轻判6年6月至10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市龚姓男子偷抱蔡姓男子家中刚出生幼犬拒还,双方爆发口角,蔡男竟打电话叫李姓男子等人围殴龚男,龚男送医后伤重不治,一审多人遭重判。高雄高分院认定案发后蔡男等人帮叫救护车,无杀人犯意,改依重伤害致死等罪将蔡男等人轻判6年6月至10年,可上诉。

2019年3月10日上午,蔡男不满龚男擅自抱走他饲养的土狗、刚出生的幼犬,双方透过脸书私讯爆发激烈口角。当天中午,蔡男传讯「是谁叫你给恁爸抓狗」、「你尚好是用你这条命来赔这只狗仔」呛龚男,龚男不满被呛,直接骑车到林园区溪州二路一处鸽舍工寮,登门找蔡男理论。

龚男抵达工寮后直接开呛「出来打架!有种拿枪把我打死,我是英雄没在怕的啦!」,蔡男人不在场,直接用手机发号施令,要在场助阵的李男、蒋男和杨男3人和2名少年直接教训龚男,众人抓起镰刀、酒瓶、木棍等物攻击龚男5分钟之久,龚男被打到四肢多处挫伤、皮肤组织坏死,颅骨及颜面骨折,1个月后不治。

蔡男辩称从未指示要打龚男,传送的讯息也是打嘴砲,应仅成立伤害罪或伤害致死罪。其他共犯也辩称只是助阵,无意杀人。

一审高雄地院依杀人未遂罪重判蔡男14年、李男13年、蒋男11年、杨男8年,3名少年则送少家法院审理。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认为李男围殴龚男后,还打电话请救护车将龚男送医,认定蔡男等人无杀人犯意,改以重伤害、重伤害致死从轻改判,改判蔡男6年6月、李男10年、蒋男8年、杨男8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