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头像是宾拉登 戏称「跟我加入IS」...农民重判9个月

农民微信用宾拉登当头像戏称加入ISIS,被重判9个月。(图/达志示意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北京工作的31岁农民在微信使用恐怖分子宾拉登的照片当头像,还在群组中开玩笑,让网友「跟我加入ISIS」,在今年6月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被判监禁9个月及罚款人民币1000元(约新台币4577元),后悔莫及。

据《工人日报》报导,31岁的张强在去年9月4日晚上使用微信,等他使用宾拉登的头像在微信群聊天时,一位网友表示「大人物来了」,一时兴起的他顺势开玩笑称「跟我加入ISIS」,而大家之后并没就这个话题有任何回应,继续聊其他话题。

▲宾拉登。(图/CFP)

不料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在去年10月13日依法传唤张强,以「跟我加入ISIS」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为由,将他逮捕归案,尽管警方调查他的手机电脑后发现,除了在微信群组所发布的那句话外,张强再无其他关于恐怖主义的言论,但承审此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仍在今年6月13日判处张强有期徒刑9个月,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

法官认为,张强的法制观念淡薄,在在300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内发布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讯息,行为已构成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虽然张强到案后坦诚罪行,且无前科,「但不能认定为情节轻微」。

据大陆《刑法》第120条,「通过讲授、发布信息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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