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日 王美玉:让泰源事件消失的声音得以听见、还原

监院出书说明泰源事件(张铠乙摄)

监委王美今天指出,明天是世界人权日,泰源事件发生至今即将届满50年,由于档案被有意隐藏,造成不同政治立场的人各说各话,在世界人权日前夕,监察院将泰源事件调查报告编印成─「1970后山风云_未竟的泰源革命」一书,希望让消失声音可以听见、还原。

美玉表示,1970年2月8日发生的泰源事件,是一件宣扬台湾独立理念规划未周的政治反抗事件。关押政治犯台东泰源监狱6名受刑人江炳兴、郑金河詹天增谢东荣陈良及郑正成计划夺取泰源监狱警卫连枪械、释放监犯、进占台东、宣扬台独理念的反政府行动,当时刺杀警卫连班长起事失败被捕后,除郑正成外其余5人均被判死刑,侦审过程从提起公诉到执行死刑只有2个多月。

当年因为是戒严时期6名被告不是现役军人仍受军事审判,尤其初判宣判死刑到覆判核准只有6天,也未收到被告声请的覆判理由就确定死刑判决遭致争议。其中江炳兴、陈良遗书因被认为有暗示台独与壮烈之意而被扣留,不寄还给家属

王美玉进一步指出,在「1970后山风云_未竟的泰源革命」这本书中的序文写着,「我反抗,故我们存在」,泰源事件是一个被刻意抹灭的反抗事件,究竟这群人是「革命者」、「叛乱犯」或「劫狱者」,反抗的理由为何,因为所有档案均被有意隐藏,造成持不同政治立场的人各说各话,除影响政治受难者精神自由与保障民众知的权利外,因无从定位反抗者,自难以悼念

王美玉指出,当时蒋中正总统于泰源事件将国防部总政治作战部所提「泰源监狱叛乱劫械逃狱案处理经过报告」中,有关「将叛乱犯移绿岛监禁感训」的公文误解为6名被告的刑事处遇,而做出「应将此6名皆判刑枪决,而赖在、张金隆、李加生等3犯以警卫部队士兵而竟预闻逆谋不报,其罪难宥,应照法重处勿误」的批示,其实国防部早于该批示前做出已核准6名被告的覆判判决,并将赖在判处无期徒刑,而张金隆、李加生不起诉处分在案,国防部所属覆判并未照蒋中正总统批示而改变原判决,或再依据该批示改变先前主管机关已经决定的任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