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要挂牌了 新竹区监理所推领牌到点服务

微型电动二轮车11月30日起正式纳管,必需挂牌、保强制险才能上路。(新竹县府提供/邱立雅竹县传真)

免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过去相当受民众欢迎,但11月起新法上路,更名后为微型电动二轮车将正式正式纳管,必须挂牌、保强制险才能上路,驾驶人年纪须达14岁以上,骑乘时不得载人,速限也限缩时速25公里内,若擅自改装也将遭警方取缔。为方便民众领牌,新竹区监理所推出领牌到点服务,申请人集合至30辆以上待领牌,即可申请该服务。

新竹县府交通旅游处统计,新竹县今年1到8月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含电动辅助自行车)死伤人数共170人,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2%,以事故地区分布而言,湖口乡占36%最多、竹北市32%次之。

为减少微型电动二轮车交通事故,透过强化监理管理方式,将电动自行车更名为微型电动二轮车,并自11月30日起,电动二轮车需经检测及型式审验合格,依规定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并向公路监理机关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后,才可在道路行驶,新竹县警察局将加强取缔各项不合格及违规等行为。

针对纳管前所购买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必须于新法施行后2年内,依规定领用并悬挂牌照,逾期未领用者,可裁罚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未满14岁不得驾驶微型电动二轮车,否则处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行驶速率如超过时速25公里者,将处驾驶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以上相关规定及罚则预计11月30日起正式上路。

新竹区监理所为服务待领牌的微型电动二轮车,今年12月起推出到点服务,只要辖管地区民间相关单位申请人集合至30辆以上待领牌微电车,经提供场地及事先填妥申请书、申请清册、审视出厂证明、统一发票及强制险投保状态及确认应备证件后,即可预约申请到点领牌服务,规画预约时段每星期一至六,提供上、下午各1班次出勤,共12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