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揪出国土变异点 地方长年不检查回报 逾10年未办结高市最多
监察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监察院公布近5年地方政府未针对国土变异点回报或办结件数。(监察院提供/陈薏云台北传真)
监察院8日通过调查报告,指出内政部国土署为防止违法土地开发,以卫星遥测土地变异点,然而地方政府乡(镇、市、区)公所接获通报后,竟长年未依规定执行现地检查回报或未办结,根据监察院提供数据,近五年未处理案件共572件。另外逾10年未办结的县市中高雄市最多,其次是云林县、花莲县、新竹县。监察院已函请内政部督促国土署以及各地方政府落实查证回报、积极清理违规未办结案件。
内政部国土管理署为防止土地遭违法开发,运用卫星影像及遥测技术办理国土利用监测作业,若发现变异点,则透过国土利用监测整合资讯网平台通报变异点,乡(镇、市、区)公所收到通报后,须于21日内至现地检查并于系统中回报结果,地用主管机关执行后续的违规查处行动。
然而,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8日通过监察委员范巽绿、蔡崇义、林盛丰10日调查报告,发现变异点经国土署通报后,近5年未回报及未办结案件逐年上升,部分案件逾通报时间已久,且不乏有违规案件「处于都市计划区」、「面积大于1公顷又逾10年尚未办结」情形。
根据监委提供数据,近5年国土署共通报各县市政府94324件,其中有572件未回报,非都市土地占162件;都市土地占410件。部分县市政府未落实执行现地查证并回报之程序,如台东县、嘉义县、台中市、云林县有逾5年尚未回报者;变异点经查报为违规,且面积大于1公顷之未办结案件以高雄市、云林县、彰化县分居前三;变异点面积大于1公顷且已逾通报年度10年仍未办结案件计4件,权责单位为高市府。
此外,经国土署分析,逾10年未办结的违规变异点中,以高雄市为最多,其次是云林县、花莲县、新竹县。违规类型以新增建物为最大宗,其余分别是整地、植被改变、采矿等,该等违建倘未经及时取缔、即报即拆,经常于数年后成为既有违建,难以处理。
监委指出,国土署虽已研提改善措施,有效降低未回报比率,但仍应持续督促相关权责单位加强清理长年未回报与未办结案件,并针对变异点面积较大或变异类型风险较高者先行处理,落实变异点查证及确实执行回报作业,以有效防止土地使用违规行为,达到国土永续发展目标。
监委强调,已函请内政部督促所属国土署确实检讨改进,国土管理署除以「国土利用监测整合作业系统」中披露、稽催外,也应该尽速完成研拟违规办结奖励机制及长年未办结相关配套罚则,督促高雄市政府、云林县政府、彰化县政府、台东县政府、嘉义县政府、台中市政府、花莲县政府、新竹县政府落实查证回报、积极清理违规未办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