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幣爭議 竟買化妝品、收購轉售...文化部:停權並視情節法辦

常态化的16到22岁文化成年礼金20日发放,截至目前已有62.5万人领用。本报资料照片

常态化的16到22岁文化成年礼金上周六(20日)首度发放,截至目前已有62.5万人领用,却爆出部分店家违规及个人收购的争议行为。文化部今表示,开放领用以来,已陆续发现数件商家违规及个人收购情形,对于违规事件除已停权并停拨款项,也将视情节移送法办,呼吁店家及个人勿以身试法。

文化部表示,目前已主动查获数间违规店家,包含不符合适用资格的店家,如美妆用品、美甲等冒用其他符合规定艺文消费点收款码,或接受民众兑现、交易异常等,皆已于前几日立即停止适用资格,并停止拨款;另有民众于社群或拍卖平台转售、收购等情形,文化部也已清查资料库,针对e-mail持有大量文化币帐户等,锁定资格及通知民众重新认证身份以取回使用,同时联系各大社群及平台配合下架相关内容,并协请平台应管制会员行为。

除持续进行巡检及管制,文化部说,也将同步精进系统机制,包含重新登入的注册手机验证、手机号码绑定电子信箱,以增加帐号移转困难等。

文化部提醒所有青年朋友,转售自己的文化币除了失去宝贵的文化体验经验,更是将个资完全泄漏,如部分去年将成年礼金售出的青年,在今年常态化后,因个资去年已交出,今年成年礼金一开放领用当下,即被不肖人士领取,虽文化部可尽力协助维护权益,但是交出去的个资将可能被滥用在其他地方,不可不慎。

文化部表示,依「文化部办理青年文化体验计划作业要点」第9点规定,文化成年礼金使用不得找零、转售(含有价让售、无偿转让)、收购等,亦不得另再兑换成等值现金,文化部将持续对店家进行监督查核并采取必要措施,如暂时停权、撤销或废止资格,并追回款项。另第10点、第13点针对民众以不实资料领取,以及转售、收购、兑现,亦可撤销领取资格并追回款项。

同时,民众或店家这类获取不当利益行为,亦涉及违反刑法第339条诈欺罪,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不法利得亦将没收。文化部强调,民众及店家应共同维护秩序,勿剥夺青年朋友文化体验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