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我思:吕志翔》台美大法官比一比

美国总统川普将提名芝加哥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女士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路透)

川普总统打破传统在大选前夕提名大法官,在参议院行使同意权过程中将出现政治角力,但一项基本原则永远不变:「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以及大法官树立的超然、独立典范不容挑战。反观台湾大法官争议不断,尤其予人司法服务政治权力的负面形象,成为司法改革最大讽刺。

川普于9月26日在白宫玫瑰花园举行盛大典礼提名巴瑞特为大法官,彰显了大法官在美国的崇高地位及影响力。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789年国会通过《司法法》时成立,200多年来,最高法院诸多画时代、脍炙人口的裁判,不但对美国,对世界都有深远影响,如终结学校种族隔离、警察逮捕时的「米兰达」宣言、堕胎合法化、保障新闻及言论自由等。

大法官是民主共和两党及自由保守势力的必争之地,除了释宪、司法审查等角色外,也是司法正义的最终手段,特别是2000年总统选举最后是由最高法院决定小布希胜出,最高法院成为总统选举争议的裁决者,这也是为何精于政治算计的川普宁可背负骂名,急欲把自己人送进最高法院,做好超前部署。

大法官具有高度法学素养、完美法律资历、独立见解、良好操守纪录及跳脱意识形态,再加上终身职保障,即使掌握提名权的总统也无法操控。台湾现任大法官被总统公开训斥在美国是无法想像的场景。

目前美国最高法院保守派与自由派大法官比例是5比4,首席大法官罗伯兹是小布希总统任命,政治倾向保守派,但最高法院于7月以7比2多数裁判,要求川普必须将报税资料交给纽约检察官调查,但拒绝国会众议院调阅川普报税资料的申请。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川普没有任何特权,即使保守派多数的最高法院也不埋单,而在台湾,国家元首的升等论文却被列为「最高机密」、保密30年。

美国最高法院的重要职掌也包括对民主政治设下适当界线,确保多数不可经由立法侵犯少数的权益,特别是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适当法律程序等基本价值不能因为多数改变立场而遭破坏。

反观台湾,民进党完全执政后,在立法院以多数暴力通过《促转条例》成立促转会,及《党产条例》设置党产会,所谓的「东厂」、「西厂」成为集行政与司法权于一身的权力怪兽;不当党产条例的「针对性立法」及「溯及既往」的认定,也几乎违反了所有的法理原则。

但大法官会议却对党产条例及党产会做出「全部合宪」解释,当大法官屈服于政治压力之际,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随之溃散,对台湾的民主化进程及司法改革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国法律人梦寐以求的最高荣誉,现任大法官除了前哈佛大学法学院长卡根外,都具有联邦上诉法院法官资历,但台湾最高法院法官对争取大法官却有所保留,因为,台湾大法官的光环并不如预期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