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这边就只是要服务的

阮文雄(中)致力于协助在台外籍劳工及越籍配偶。(本报资料照片)

越边:难民神父阮文雄的口述生命史(阳明交通大学出版社)

一九九○年的十、十一月左右,我先回去澳洲,接受晋铎。一九九二年我又再度回到台湾,这次是我自己的选择,当时我不知道自己会开始做帮助移工的工作。回来之后,我住在明志路上本笃会的修院,也到辅仁大学复习中文。毕业后首先是去圣母圣心会创办的「平安居」(House of Peace)帮助游民,然后,我就被罗修女介绍到关渡做青少年工作,再到一间孤儿院工作了六个月,后来又到警察管理的中和游民收容所服务。

我可能是在一九九四到一九九五年间,到那间收容所工作,电视台还曾经来拍过纪录片。可能是天主的安排吧,在平安居工作的某一天,因为我不喜欢他们有选择地对待游民,我就跟修女讲,「我想要再找另外一个地方」,她就带我去中和游民收容所。我一进去就想:那真不像一个人住的地方!那里以前像是一座动物园,但里面没有动物,只有人:男女关在一起,没有分房睡,精神上、身体上都被关在那里。我一进去时,天啊!根本受不了这个味道,就跑到外面去深呼吸;但是同时我也说,「这个地方我要了。」从此之后每天到那边去。

中和游民收容所只有两层楼,外面有一层很漂亮的油漆过的外墙。要进入收容所,不是从正面进去,而是得要从小路旁边走折叠门才行。一进来时有两道铁门,还有一个场地。警察是在二楼工作,下面是仓库,也给无家可归的人住。在这道铁门的外面有警察负责看门,还有间厨房煮饭给游民吃。

为了到收容所去,我每天都要很早出门,搭车从新竹到台北,虽然很远,但是我还满喜欢的。在那里工作其实并不容易。首先,我学的是国语,里面的人都是讲台语或客家话,去的时候就是坐在那边,跟他们笑一笑。那时候还没有健保,我找到一间诊所学针灸,也到那边去帮他们针灸。只要看到中风的人瘫在床上,手擡不起来、走路不方便,我就会帮助他们,他们也会买针给我,警察也会看到。但他们默许我这么做。等到有了全民健保以后,我才没有继续。

我也会帮他们剪手指甲、洗手洗脚跟帮忙换衣服。台湾的冬天很冷很湿,他们赤脚走来走去,我会去找衣服跟鞋子给他们穿。其实收容所自己是有收衣服的,但是也不给他们穿耶!我就去仓库跟警察说,我要把衣服拿给谁谁谁。因为我跟他们那边的主管认识,也有好的警察在里面,他们才同意。另外,我也帮他们清理床铺,换棉被跟垫子,都做得很快乐。

我跟另一位收容所的服务人员张小姐有时会聊天,她是很虔诚的佛教徒。有天她问,「神父,你有读书吗?」我说有。她接着说,「那你为什么不去别的地方?」我说,「因为我喜欢这里」。她又问,「我曾经去和平医院当志工,医生要我领洗,但我拒绝了。来这里和神父一起工作的时候,你也没有跟我说主或要我领洗,为什么?」我问她,那些医生为什么叫妳领洗?她说,「他们是信基督教的。」我就说,我这边是不一样的。我也反问她,「妳为什么来这边服务啊?」她说,「我要减少我的轮回。」我就说,「我不是,我是来服务主耶稣,在每一个人身上,我都看到主耶稣。」她想了想,又接着问,「为什么你不跟我说,要我信天主教?」我回答她,「你给我一个理由,告诉我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邀请。妳在这边的工作做的比我多,妳还带妳全家来这边服务。我该怎么说呢?我来这边就只是要服务的。」于是她便哭了起来。

张小姐的问题,让我想了很久。为什么我可以服务这么久?我想只有信仰的力量,才能让我很愉快地跟他们接触。那时虽然当了神父,但我看到朋友有家庭、有孩子,回家有饭吃;我一个人住、自己回家自己煮,什么都是自己一个人,我问,到底生活的意义在哪里?有段时间,忘了因为什么事情,我有一个礼拜没有去中和收容所。回去的第一天,一进大门就听到很大的、高兴的拍手声,被关在收容所里的人,把手伸到外面跟我打招呼。我看到就停了下来,一种很特别的感觉笼罩在我的身上,突然有一种启示:生活的意义就在这里,没有他们,我好像缺少什么;没有我,他们也缺少什么。从那时起,关于生活意义的困惑就不再出现了。

我把那个地方改变了很多:我帮忙铺地、买新的床铺,带收容人到外面公园去。这都是以前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我个人的能力有限,这股力量可能就是从天主来的。我也曾经去找地方的教会来帮忙,但那间教堂的神父派人来的时候却问我,圣父、圣母像在哪里?十字架在哪里?我用手指指着自己的心说,「就在这里啊。」他好像很疑惑的样子,最后还是没有来。

在游民收容所,我跟警察没有什么冲突,虽然是有些不同的意见,但就是沟通,我也看到什么就直说,慢慢地那个地方的制度就改变了。那里曾经有个当过大哥的人,他可以自由进出,与那些游民间还是有生意往来,跟这位大哥做买卖却会被当凯子。我看到就说这样不行,等于是挑战那边的规矩。大哥很生气,就用暴力来对待我。他抓起我的衣服,把我擡起来压在墙上问,「你要什么?」我说,「我什么都不要,把我放下!」然后喊警察来帮忙。记得那边的警察后来还被调查是否贪污,在我快离开的时候,台北市社会局派社工进到那里接手工作,我们一起合作,警察就放手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就跟社工说,「够了,我现在要去做其他的事情了。」(三之二;摘自《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