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下达9.78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5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我省下达了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全省共97800万元,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在11个城市中,太原市36470万元,长治13994万元、晋中11124万元、运城8125万元、临汾5789万元、吕梁3891万元、晋城4726万元、阳泉3108万元、大同5021万元、忻州3752万元、朔州1800万元。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是根据各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等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兼顾成本、促进均”等原则实施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一方面,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模大、新增落户多、基本公共服务成本高的地区加大支持;另一方面,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倾斜,缩小地区间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上的差距。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统筹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我省以各县(市、区)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数为核心因素,加大对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较多县(市、区)的支持,推动各地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奖励资金包括落户人口奖励资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资金和工作努力程度奖励资金。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提供公共服务情况、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测算分配,并由各县(市、区)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省财政厅对财政困难的县(市、区)给予倾斜,缩小县域间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上的差距。考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成本差异,对跨省落户、省内落户和本市落户实行差异化的奖励标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23年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9.46亿元,今年同比增长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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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9年以来 5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据新华社电 记者27日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获悉,2019年以来,5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2023年底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3%。
“户籍制度改革和居民身份证服务管理,是公安部牵头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国忠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稳步推进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身份证异地受理等改革,成效显著。
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动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不断降低落户门槛。目前,东部地区除个别超特大城市,中西部地区除个别省会(首府)城市以外,全面放宽放开了落户限制。全国各省(区、市)全部出台居住证实施办法,五年来共发放居住证8400万张,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目前,全国范围已实现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稳步扩大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实施范围。截至2024年4月底,全国共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355万余笔,办理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186万余笔;深入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累计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1.06亿张,为群众节省了大量往返办证时间和经济成本。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