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经济》陆拚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

财政部指出,在相关财政通知中,使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关键所在。因此会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政策,筹措资金,优先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

一是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按在校学生人数及相关标准分配资金。

二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对于农业转移人口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照参保城镇居民同样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是加快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四是支援和引导地方政府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此外,中央和省级财政要确保到2020年使1亿左右已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