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强暴你啰 瞎称是「调情」!知名酱油厂董座特助惨了
周男以谈公事为由,将女同事载到摩铁,强制猥亵得逞。(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南一名周姓男子是酱油厂董座的特助,2021年2月1日晚间9时许,联系女同事(A女)表示要谈公事,却把她载到到汽车旅馆,无视A女不断反抗,强脱裤袜、裙子还呛声:「如果你跟我亲嘴,我就不要弄你」、「你再吵我就揍你」、「你再吵…我要强暴你啰。」周男予以强制猥亵得逞,A女不甘受辱愤而提告。
法院审理,周男辩称,与A女曾有婚外情的交往,之前2人就曾到过汽车旅馆,当天是因为心情不好,想要与A女聊天、拥抱A女得到安慰,到汽车旅馆前就知道A女正值生理期,没有要与A女为性行为,会说要强暴、做爱等话语,只是在闹她、在调情。
法官勘验录音对话显示,2人进入房间后,A女:「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脱我鞋子,你干嘛啦。」、「人家那个来你不要给我用啦」、「不要啦!就跟你讲那个来肚子痛而已,不要给我弄啦。」…A女大叫:「不要不要不要给我弄破!」…「不要用我,拜托(哭声)。」
后来A女表示要回家时,周男:「你洗完澡我就让你回家啦…我跟你讲过我进来不会跟你做爱,我有没有答应你?有啊。你看有没有做?没有。」A女抱怨:「你看,我流血了,还给我用。」…周男:「我要玩你的手机。」,A女跑出浴室,表示:「不要给我用手机!不要给我看手机啦!」…周男:「你再吵,我要我要,我要强暴你啰。」…(略)。
一审法官审酌,周男是A女公司的董事长特助,又为董事长孙婿,特殊的身分、地位,对于A女工作显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纵然2人可能交情匪浅,可以互相吐露心声,但未能尊重A女,无视多次拒绝,竟以强暴、胁迫方式猥亵得逞,A女最终离职,且不愿与其和解。周男被依犯强制猥亵罪处刑10月。周男不服提起上诉。
高院审理,A女搭计程车独自离开后,因周男驾车追赶,A女请司机开到附近派出所,周男当下与员警发生口角,A女经警方询问,却未指控周男猥亵犯行,显见有意维护,不久后,还搭周男的车前往旅馆,可见双方确实交情匪浅,足证2人间确有亲密感情。
法官日前将一审判决所处之刑撤销,周男被依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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