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购房房企不得收房款房款直接进监管账户
9月27日,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温馨提示》称,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在购买商品房前要特别注意仔细查看预售许可证,尤其是为防止出现资金挪用、逾期交付、烂尾楼等情况,购房款交纳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购房温馨提示》指出,在购房前要仔细查看预售许可证。确认拟购楼栋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否则不要交定金、购房款。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购房款交纳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为确保购房款用于项目建设,避免出现资金挪用、逾期交付、烂尾楼等情况,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及购房款时,一定要确认转入预售证上的监管账户,拒绝转入任何其他账户。
如何查询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购房者可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售楼部的“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http://gs.nnfcxx.com/)查询有关销售信息,或拨打0771—5657795进行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771—56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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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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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据了解,早在2015年,江苏无锡就开始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目的是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今年7月1日,无锡又在原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出台《无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需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
今年5月,福建漳州市住建局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必须由购房人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不得由开发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缴存。
商品房预售资金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由购房人支付的具有购房款性质的定金、首付款以及后续付款(含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全部房价款。
南宁发布购房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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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法治最前线、南宁晚报、南宁市住建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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