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禁骑告示害童摔车 补习班3人有疏失
补习班举办骑单车活动,无视活动现场斜坡设立「禁止骑车」告示牌,造成1名8岁女童在斜坡骑车跌倒摔裂门牙,台北地检署(见图)依过失伤害罪起诉补习班业者。(本报资料照片)
公园、人行道等地若设有告示牌,民众最好要遵从,如果出事后果自负。一家北市连锁英语补习班,在新店「阳光运动公园」举办幼童骑脚踏车活动,8岁张姓女童不慎从斜坡摔车受伤并撞裂门牙。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业者无视该处斜坡设立「禁止骑车,下车牵引」的告示牌,且未提供幼童安全帽等装备,对女童受伤要负疏失责任,8日依过失伤害罪起诉补习班陈姓负责人、陈姓活动规画者、邱姓老师共3人。
事发后,女童家长曾向媒体投诉,指8岁女儿参加知名连锁英语补习班夏令营,到新店阳光公园骑脚踏车时,女儿在下坡路段摔车,身上多处擦伤,两颗门牙撞出「缺角」,后来才发现该处竟然禁止骑脚踏车。
家长并指称因女童恒齿还没稳固,恐怕要到18岁,才能进行完整治疗,但补习班原本说会负责,开调解会时却不认赔。当时业者向媒体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回应。
检方起诉指出,补习班2020年7月30日在新店阳光运动公园,举办「学童新店阳光公园单车日活动」,共有13名儿童参加,业者本应注意活动场地有一处长达30公尺长的斜坡路面旁设立「禁止骑乘,下车牵引」告示牌,明知参加儿童均为脚踏车初学者,应带领儿童以牵车方式通过斜坡确保安全,避免受伤或发生危险。
另业者在活动期间未提供儿童护膝、护肘、安全帽等设备,即带领13名儿童以骑乘脚踏车方式通过斜坡,导致张童摔车倒地,造成她上腭正中门齿齿裂、下腭及双膝擦挫伤,检方认定补习班陈姓负责人、陈姓活动规画者、活动随队邱姓女老师3人涉有疏失,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