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台北飆時速120公里撞死人 還高喊「拯救地球」最終判決曝光

胡姓男子前年开车以时速120公里撞死骑机车的陈姓保全,最高法院判关6年6月,并谕知刑后强制治疗3年。本报记者/翻摄

胡姓男子前年从彰化开夜车北上,在台北市区不断闯红灯,以120公里时速在士林承德路、中正路口撞死骑机车的陈姓保全,他还当场喊叫「要拯救地球」,检方依杀人罪嫌起诉,最高法院依杀人未遂罪判刑6年6月,刑之执行完毕后入相当处所监护3年定谳。

2022年7月1日晚上10时许,胡从国道三号快官、彰化系统开车北上,隔日凌晨4点30分,驶入台北市区不断闯红灯,4点41分开至士林承德路、中正路口,以120公里时速冲撞前方停等红灯的廖姓驾驶汽车,廖骨盆骨折。胡在冲撞廖的车子后,逆向驶入承德路,撞辗68岁陈姓保全,陈因多重顿创、颅脑损伤不治。

检方查出,胡的安非他命检验结果第一次验为阳性,第二次为阴性,显示剂量很少。胡侦讯时称看到红灯有踩煞车,但「我要以我的生命为主」、「我有想过要放弃,但是他用炫光迷惑我,但我当下为了抢救世界,我一定要这样做,当下不知道是真的人」、「要拯救地球,整个世界封冰」。

一审认为胡的车辆偏右行是因车辆失控,不具有杀人犯意,改论处杀人未遂罪,胡以高速冲撞廖的轿车,廖幸经抢救而救回一命,但陈却身亡,应予谴责,考量他患有精神疾病,以致辨识和控制能力降低等情状,判他6年6月刑。

案件上诉,死者儿子指胡没有悔意,应要从重量刑,检察官指出,胡长期吸食安非他命而引起药瘾、精神疾病,这些并非死者的错,胡显然漠视生命;胡的律师曾表示,胡犯的是刑案,保险无法理赔,但房产遭被害人查封扣押,并非无意处理赔偿问题,不管胡是精神病发或是疲劳驾驶,和被害人一样「都是本件的被害人」,已付出该负的责任,请法官适当量刑。

二审撤销一审未谕知保安处分部分,仍判胡6年6月徒刑,并在服刑完毕后须强制治疗3年;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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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姓男子前年开车以时速120公里撞死骑机车的陈姓保全,最高法院判关6年6月,并谕知刑后强制治疗3年。图/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