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地球飙撞夺命 判6年半、监护3年

胡姓男子前年从彰化开夜车北上,在台北市区不断闯红灯,以时速120公里在士林区承德路、中正路口,撞死陈姓机车骑士,最高法院依杀人未遂罪判处6年6月徒刑,施以监护3年,全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患有精神疾病的胡姓男子前年从彰化开夜车北上,在台北市区不断闯红灯,以时速120公里在士林区承德路、中正路口追撞停等红灯的轿车后,失控逆向撞倒1辆机车,造成机车骑士死亡、轿车驾驶受伤,肇事后还高喊「要拯救地球」。最高法院审酌胡男因患病而予减刑,依杀人未遂罪判刑6年6月,另刑后须监护3年确定。

判决指出,2022年7月1日晚间10时许,胡男驾车从国道三号高速公路快官、彰化系统北上,隔天凌晨4时30分进入台北市区,一路闯红灯,沿北市士林区中正路行驶至承德路4段之交岔路口。

患有思觉失调症的胡男见前方有车辆停等红灯,不但未减速停车,反而以时速约120公里之高速冲撞前车,致前车遭推撞至交岔路口的人行道电箱处,造成廖姓驾驶骨折等伤害。

接着胡车失控逆向冲入该路段与承德路4段的南往北路口,刚好1辆机车行驶至该处因闪避不及,遭撞击而人车倒地,再遭胡车碾压,陈姓骑士因全身多重钝创伤、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胡男以危险驾驶手段高速冲撞停等红灯之车辆,致驾驶受伤严重,幸经抢救才捡回一命,且失控撞击机车,造成机车骑士不幸身亡,其过失情节重大,且侵害被害人之生命法益恶性严重,涉有杀人之不确定故意。

高院依医院鉴定结果,认定胡男患有精神疾病,因病致其辨识能力及控制能力降低,考量他犯后坦承部分犯行,依杀人未遂罪判刑6年6月,且须在执行完毕后,施以监护3年,以达个人治疗及社会防卫之效果,案经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