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5.3亿躲陆7年 统巨集团父子3人判8年10月

台北地院

「统巨集团」负责人李新发、李俊威、李沼锜父子3人,佯以投资土地不动产,吸金5亿3800万元,有近700人受害。事后3人潜逃大陆遭通缉,3人逃亡7年后,2020年因大陆疫情严峻返台归案,台北地院依《银行法》各判3人徒刑8年10月,另李俊威因侵占44万税款,依《税捐稽征法》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统巨开发负责人李新发,与担任本翊建设负责人、监察人的儿子李俊威、李沼锜,被控自2010年10月起以投资土地买卖为由吸金,在桃园、北市万芳、新北市新店等地搜购土地,宣称每投资台币30万,每月利息至少1万2000元,甚至1年可还本,年息18.75%至105.16%。

2013年5、6月本翊等公司突停止支付利息,投资人向本翊、统巨公司询问,负责人李俊威等人避不见面,甚至结束部分营业据点,近700名投资人求偿无门,向检调检举,检调查出,李氏父子3人2年来共吸金5亿3840万4450元。

检调2013年9月搜索本翊、统巨公司及李氏父子住处,但3人已潜逃大陆福建,检调仅查扣12笔不动产及存款1万多元,2015年调查局将3人列为追缉外逃经济要犯名单。2020年3人才自大陆返台归案。

北院认为,3人假藉投资名义吸金,为取信部分投资人,提供土地设定抵押担保,再以不实话术诓骗投资人配合涂销抵押权登记,恶性非轻,加上被害人众多,吸金金额庞大,严重影响金融秩序,众多投资人毕生积蓄化为灰烬,考量3人认罪,依违反《银行法》各判处3人徒刑8年10月,李俊威另因侵占44万税款,被依《税捐稽征法》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