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导师吸金198亿 更二审判10年

自称心灵导师黄女道亲吸金172亿余元,有8千人受害,台中分院更二审判徒刑10年。(陈淑芬摄)

自称「太仁心灵导师」的黄圆映,自2003年接手北部某道场举办心灵讲座,涉嫌非法向近8千多名道亲及亲友吸金高达198亿余元,用于投资房产、买名车股票。台中高分院更二审11日宣判,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判处黄女10年徒刑,并没收172亿余元赃款。黄女丈夫胞妹各判8年重刑全案可上诉。

60岁黄女自称「太仁心灵导师」在道场举办心灵讲座,被控向道亲及亲友吸金,约定给付最高年息24%,黄女统筹款项兑付发放本金利息外,投资于股票、基金、不动产、黄金骨董等。

检调在2011年展开搜索,在黄女住处查扣现金4亿余元、不法总所得24亿余元,被害人多达近8千人,遍及台北桃竹苗、台中等地,吸金总金额高达198亿余元,但仅兑付利息总金额约26亿余元,不法赃款172亿余元。

苗栗地院在2012年间,依违反《银行法》判黄女12年、并科罚金4亿。黄女丈夫和胞妹为共犯,各判10年、并科罚金3亿。检方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2015年间改判黄女11年、并科罚金6千万元,认定黄女丈夫和胞妹只是人头,改判两人无罪。

检方再提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台中高分院在2017年间更一审判黄女11年,并宣告没收不法所得172亿余元黄女丈夫和胞妹各判9年徒刑。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再发回更审。台中高分院更二审合议庭以全案起诉与审判认定事实等多所不同,致延滞诉讼已逾8年,影响黄女等3人迅速审判权利,酌量减轻其刑,改判黄女徒刑10年、没收不法所得172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