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钻女王」认了吸金5亿已赔偿 二审改判9年半
▲「彩钻女王」苏怡涉吸金逾5亿元,一审重判10年,二审因部分认罪与赔偿和解,被酌减改判9年6月。(资料照/翻摄自彩石珠宝官方网站;彩石珠宝提供)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被称为「彩钻女王」的彩石珠宝公司董事长苏怡,2017年涉以3种高年息投资方案为饵、吸金近5亿元,2019年无力支付投资人分红而崩盘,一审被新北地院依《银行法》加重非法吸金罪判刑10年,上诉后,高院二审今(24日)以苏怡已赔偿部分被害人和解为由,酌减改判9年6月徒刑、须没收犯罪所得5亿余元,可上诉。
现年51岁的苏怡2015年创立彩石珠宝有限公司,借由包装行销打开知名度,不仅被称为「彩钻女王」,还因花费1千多万元救助流浪动物,博得「最美慈善家」等封号,2018年更赞助亚太影展、荣膺影展副主席。
不过2019年间,多位追随苏怡投资高价钻石的民众,出面控诉苏怡停发分红、涉及恶意跳票倒帐。检调侦办查出,苏怡从2017年间起,推出3种高年息投资方案,包括投资人独资购买钻石、与彩石公司合购钻石或投资黄金,保证获利5.76%到最高60%,期满可领回本金。
苏怡跟时任彩石公司总经理李庄亲自与投资人面谈投资细节,并开班免费提供珠宝鉴赏、国内外拍卖成交等课程,还提供最高30%奖金,让业务人员透过门市、说明会广邀亲朋好友投资,不少人被高利润及苏怡的慈善形象所骗,砸大钱加入淘金梦。
但苏怡错估行情,将收取投资款外加私人向高利贷借的钱,买进过多钻石却等不到预期的飙涨,更不堪须付高额分红的财务压力,苏怡涉私自将帐面上的钻石典当、质押变现应急,挖东墙补西墙最后仍周转不灵,更挡不住投资人要求赎回本金而崩盘,受害人达100多位,有人投资数千万元拿不回。
检方起诉苏怡、李庄等人涉犯《银行法》等罪嫌,苏怡到案曾被羁押,辩称仅邀亲友投资、没主动积极向大众推销,投资本身就有风险,彩石公司的投资方案换算年化报酬率为12%到25%,相较民间一般借贷利息未达显不相当,她从没保证高额获利,更非以吸取存款为经营事业目的。
一审法官认定苏怡推出的投资方案分红,远高于当时银行定存利率,且以高额奖金激励业务员招揽不特定公众投资,已非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不法所得逾1亿元,造成众多投资人血本无归、严重危害社会金融秩序,依加重非法吸金罪判她10年徒刑、李庄7年6月徒刑。
上诉后,苏怡改口承认部分犯行,赔偿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高院二审认为苏怡犯罪事证明确,考量她已有补救举动,酌减改判她9年6月徒刑、全额没收犯罪所得5亿0463万余元。李庄在侦查中自白并于一审审理时全额缴回犯罪所得,二审依法减刑改判他4年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