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导师吸金172亿元8千人受害 更二审判10年
自称心灵导师的黄女向道亲吸金172亿余元,有8千人受害,台中高分院更二审判徒刑10年。(陈淑芬摄)
发生在17年前的心灵导师吸金案,自称「太仁心灵导师」的黄圆映,在道场举办心灵讲座,自2003年起涉嫌非法向8千多名道亲吸金高达172亿余元,用于投资房产、买名车、股票。台中高分院审理后,更二审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判黄女10年徒刑,并宣告没收172亿多元赃款,发还被害人,黄女丈夫和胞妹各判8年重刑,全案可上诉。
60岁黄女自称「太仁心灵导师」,被控在道场举办心灵讲座,向道亲吸金,每月支付3%利息,该道场王姓负责人过世后由黄女接手道场,她改以100万元为投资单位,持续向道亲吸金。
黄女将吸金款项购买不动产及名车,并投资股票、黄金及古董等,检调在2011年展开搜索调查,在她住处查扣现金高达4亿多元,总计查扣相关不法所得高达24亿元。检调并追查出她涉嫌向8千多名道亲收取万余笔存款,金额高达172亿9千余万元。
苗栗地院在2012年间,依违反《银行法》判黄女12年、并科罚金4亿;被控违反《洗钱防制法》,维持一审无罪判决;黄女丈夫和胞妹为共犯,各判10年、并科罚金3亿。
检察官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2015年间改判黄女11年徒刑及并科罚金6000万元,而黄女丈夫和胞妹是人头,改判两人无罪。
检方再提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台中高分院在2017年间更一审判黄女徒刑11年,并宣告没收不法所得172亿余元;黄女丈夫和胞妹各判9年徒刑。
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再发回更审,台中高分院更二审今天宣判,改判黄女徒刑10年、宣告没收不法所得172亿余元,发还被害人;黄女丈夫和胞妹各判8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