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恋上同学爸 性交3次不愿验伤称:他是我的初恋

小六女恋上同学爸 性交3次不愿验伤称:他是我的初恋 。(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中陈姓男子与就读小六女儿的同学交往且发生性关系,遭判刑2年6月。(林欣仪摄)

目前就读国一的「小花」,去年结识国小同班同学「小艾」的父亲陈姓男子,两人不但以男女朋友互称,陈男还接连3次带小花上摩铁,直到学校老师发现不对劲才揭露此事,未料,小花竟称陈男是初恋、不愿接受验伤。台中高分院审酌两人是合意发生性关系,且陈男已以30万元与小花家人和解,依与未成年人性交罪判他2年6月刑期。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的女儿「小艾」去年就读国小六年级,他也因此认识小花,两人并从2020年1月开始交往,且在去年3、4月间,陈男还接连3次带着小花上摩铁,且陈男也购买手机、戒指等礼物送给小花。

直到去年4月间,陈男将要给小花的手机拿到学校、寄放在校门口警卫室,警卫将此事转知给班导师,才揭露此段「老少恋情」。但小花面对老师询问始终不愿坦承,也不愿接受验伤,更一度以「不知道、忘记了」回应,最后才坦承与陈男交往,甚至表示「他是我的初恋」、「我唯一交往的男朋友」。

陈男虽辩称与小花只发生过1次性关系,但法官认为,证据显示两人发生过至少3次性关系,且陈男明知小花年龄还小、身心与人格发展正处于重要阶段,他却为满足自身情欲而与小花发生关系,另考量陈男已与小花家人以30万元和解,审酌其情况,依与未成年性交罪判他2年6月刑期,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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