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肢体冲突 未来国中老师家长恐吓学生 获判无罪

钟男的孩子在高雄一所国小打同学,任职于某国中的钟男竟然到学校呛声,说以后看要怎么处理。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恐吓罪不成立。(本报资料照)

北高雄一所国小六年级的钟姓学生与同学小华(化名)因细故而发生肢体冲突,由于小华未来可能会就读钟姓学生的爸爸钟男任教的国中,钟男竟然当着小华的面告诉儿子:以后碰到再处理。桥头地检署依恐吓罪起诉,但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钟男没有具体指出要如何处理,判他无罪。

钟姓学生与小华于2020年11月30日因细故吵架,钟姓学生还对小华勒脖。钟男护短,明知道小华也在场,竟然当众说:「若你认为没有错,我们书包收一收,我们下次再练好一点,7个月后,他会过来这里,我们再练一练,看之后要怎么处理」等语,令小华心生畏惧,桥检对此依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刑法的恐吓罪起诉。

钟男到案时辩称,他当时并没有恐吓小华,他只是说:「练一练」,这是因为儿子当时那么瘦小,却经常在学校跟人家起冲突,每次都说被打,平时又不喜欢练习跟跑步,体能没有增进。至于「看之后要怎么处理」,则是因为当下儿子的情绪无法冷静下来,无法处理好冲突,他说的处理是指跟对方道歉。

小华则指出,他怕以后就读钟男任教的国中,担心被钟男针对,甚至被贴标签与排挤。小华在事发后甚至请母亲帮她变更户籍地址,迁出该学区,避免以后就读钟男任教的国中。

法官审理后认为,钟男没有确实说要怎么对付小华,检方提出的证据不足,谕知钟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