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教师诱学生妈「试试青春肉体」 咸湿讯息竟逆转判无罪!

王男人妻露骨简讯被告法院。图中人物与本案无关(示意图记者李佳蓉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屏东某安亲班已婚的王姓老师恋上一名学生妈妈谢女双方在LINE互传煽情的暧昧讯息,其中包括「试试青春肉体」、「欲仙欲死」、等露骨字眼,事后被女方老公发现提告。二审法官都认为,王的言论确实是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不过发回高雄分院更审后,认为王只是怂恿离婚,因此改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谢夫指控,王男2014年10月至11间和谢女密切联络,期间还曾相约出去唱歌,同年11月4日深夜,双方从晚间10点24分传讯息至11点53分,1个多小时时间里互传许多超越友谊的讯息,其中有提到「去开room」、「怀孕了」、「一起研究做人..处事」,甚至还有出现引诱离婚的字眼,「你就离婚」、「两个小孩我养,改姓。」

案件审理期间,王男坦承和谢女聊天,但是强调对话纯属玩笑,加上对方很敢说话,也想要将谢女的儿子继续留在补习班,才会配合聊天,并称自己也是有家庭的人,完全不可能有诱导谢女离开家庭。

一审法官认为,王男的讯息言论不构成和诱罪判无罪;谢夫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表示,被告意图诱人性交和诱有配偶者脱离家庭罪,虽然没有成功,但实属未遂犯,判处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不过王男上诉最高法院后再次翻案成功,全案发回高分院更审。

高分院更一审表示,王男简讯内容只能证明被告意图性交而和诱有配偶者脱离家庭未遂,但是否要离婚则是谢女与其丈夫可以决定的,并不是王所能控制,因此改判无罪,全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