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人妻传讯洋男教师:来试69式!夫偷看邮件 竟惊见超色咸湿照

人妻盯上孩子学校外籍教师,主动传讯对方「69式」。(示意图/翻摄pixabay)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许姓人妻偷吃小孩学校的外籍男老师,寄E-mail邀对方尝试「69式」等性爱招式,还跟另一名香港男子搞暧昧。丈夫偷看邮件后崩溃提告,求偿250万元,不料却被妻子反控侵犯隐私,双方对簿公堂。

判决书指出,许女从香港远嫁来台,拿到台湾身分证,与原告育有2名年幼子女,不料2011年11月间竟与孩子学校的外籍男老师相约出游,还发展成砲友关系

直到2015年人夫听到妻子在外乱搞的传闻回家查看妻子电子信箱,才赫然惊见大量妻子与洋男教师的咸湿照,甚至看到妻子写下:「our normal position already very hot!U think so?」(我们正常体位已经非常火热,你也这样认为吗?)、「Can try 69!But if find it feel uncomfortable, then we stop!Ok?」(可以尝试69式!但如果觉得不舒服,我们就停,好吗?)

人夫看完怒火中烧,但更让他抓狂的是,妻子2012年还与另一名港男暧昧传讯,甚至只身赴港幽会,双方因此大吵,甚至闹上法院审理期间,许女认为丈夫提出的邮件不足以证明她不忠,反倒是偷看私人邮件已侵害隐私,而且她不记得自己有发过这些邮件,怀疑是丈夫盗用帐户自导自演、恶意栽赃

▲双方闹上法院,许女反控丈夫侵害隐私。(图/台北地方法院记者屠惠刚摄)

法官认为,邮件往来纪录从2011年11月开始横跨到2012年,时间长达近1年,而且内容包括私密照,倘若真的被盗用,被告不可能不知情,更何况第一时间被告面对父亲询问,只推称这些说法皆是丈夫单方面之词,却无法清楚交代邮件内容从何而来,也未否认传送这些讯息

法官指出,原告基于配偶身分,享有家庭圆满期待权,以确保其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偷看妻子信件虽已侵犯隐私,但侵犯他人婚姻权益的行为本来就常以隐密方式行之,被害人举证不易,应容许配偶一定程度的「不贞搜证权」,审酌原告本案取证手段未违反比例原则电脑也是夫妻共同使用,一审判赔10万元,二审提高到30万元,最高法院23日维持二审判决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