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扮Coser露「黑森林」被诉 开庭不认罪:被仇人偷拍

李姓女大生动漫展上掀裙露出「黑森林」,涉犯公然猥亵罪遭起诉,今至台北地院开庭。(黄捷摄)

李姓女大生今年7月佯装Coser,在台北圆山花博公园的动漫展,没穿内裤当众掀裙露出「黑森林」,引发轩然大波,遭检方依公然猥亵罪起诉。台北地院今开庭,法官劝她认罪换缓刑,但李女否认犯行,辩称她是在变换姿势时不小心露出,没有打算给别人看,却被仇人偷拍放上网,应该是偷拍的人涉犯妨害秘密罪才对。

李女7月5日出现在花博公园的台湾动漫创作展「PF(Petit Fancy)32」,没穿内裤、掀裙子露出「黑森林」给人拍照,照片后来在网路上疯传,有人看不下去报警检举。李女到案辩称,她习惯不穿内裤出门,当天也只是给摄影师男友拍摄,无意让其他人看。

不过,照片在网上疯传后,李女见网友群起挞伐,曾在脸书上回复:「我就是在做自己,没有什么好道歉的。这是个临时起意的社会实验,看看我这个没出角的人露一下,会发生什么事,C圈有多乱。」检察官认定她有主观犯意,依公然猥亵罪将她起诉。

北院今开庭,法官一开始告诉李女,公众场合裸露私处,不论男女违法,不是自己认为没问题就好,因为会让其他人感到不舒服,「妳还在念书,未来还有路要走,如果认罪,可以和检察官讨论,看检方是否同意给予缓刑。」

李女坚不认罪,辩称当时她是要给骆姓男友拍照,在乔姿势,以她的角度无法知道自己有没有露出臀部,又因与骆男段距离,第一时间没听清楚提醒,才没反应过来;至于露出阴部的照片,当时她正在调整姿势,刚好被人偷拍到,她并没有打算要给别人看,虽然可能有点暴露,但法律没有禁止不穿内裤。

李女说,应该是偷拍者涉犯妨害秘密,且偷拍者是之前与她有过节的「冤家」,怀疑是借此事报复。至于脸书的留言是在「不公开」社团里,该社团就是个反串社团,里面的人都在讲笑话,并非所有发言都是心里所想,她的留言也是用反串语气,不能证明她故意要裸露。

李女还举最高法院过去的判决见解,指公然猥亵是要在主观满足自己的性欲,但她是被人偷拍的,并不能满足她的性欲,因此不构成犯罪。声请传唤骆男,证明她并非蓄意裸露。庭末,法官谕知候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