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小三脸书PO与人夫亲密照 还在戏院放母女照呛正宫
越南籍小三险书PO与人夫亲密照,还将母女照放到戏院荧幕播放,遭正宫提告后1、2审共赔12万元。(示意图/达志影像)
越南籍一名女子小阮(化名),因为工作关系结识阿浩(化名),二人互有好感,进而发生性关系,小阮怀孕3个月才知道阿浩已婚,但仍多次在脸书PO2人亲密照,生下女儿后,还在戏院荧幕播放抱着女儿的母女照。阿浩的妻子不甘婚姻遭小阮破坏,还对她公开对挑衅,愤而对小阮提告求偿100万元。高雄分院审理后认定小阮是小三,判决再赔偿9.6万元,加上1审的2.4万元,小阮这段感情共付出12万元代价。
正宫控诉,小阮与丈夫因为业务关系认识,2人背着她偷偷交往,还在2016年间发生性关系,小阮隔年5月生下女婴,因为婚姻被小阮介入,让她在亲友面前脸上无光,气得对小阮提告求偿60万元精神抚慰金。
小阮挨告后不仅未与阿浩断绝关系,还在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在脸书8次PO出2人的出游与庆祝女儿满周岁的亲密照,甚至标注「爸爸有没有爱我?」等语,正宫不堪精神折磨,再对小阮求偿40万元,总计100万元。
小阮被告后辩称,她怀孕3个月才知道阿浩已婚,在险书与戏院PO亲密照,是想让大家知道女儿有爸爸,而且怀孕7、8个月时,有去阿浩家,他的妻子也知道她怀有阿浩的孩子,因而拒绝赔偿。但一审高雄桥头地院仍判决小阮应赔偿正宫2.4万元,小阮不服上诉。
2审合议庭调查后认为,小阮怀孕3个月就知道阿浩已婚,却于产后在脸书PO出亲密照,形同示威、呛声,对后来才生下1子的正宫来说,已造成身心莫大打击,产下女儿后还在戏院大荧幕上播放母女照,加重对正宫的打击与痛苦,最终判决小阮需再赔偿9.6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