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妈妈的头丢中庭「二审无罪」!叶毓兰气炸要修法:执政党做不到,我们来做

梁男吸毒弑母,砍头丢中庭,二审改判无罪。(图/记者沈继昌翻摄)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桃园市35岁的梁男前年吸毒弑母,37刀砍下妈妈的头,从12楼住处抛下,近日却被以「行凶时没有意识」为由,判处无罪,引起社会哗然。对此,国民党立委叶毓兰说明,接下来将提出3点修法,修补社会破掉的安全网,「执政党不做的,#我们来做。」

梁男2018年10月吸食安非他命后,与母亲发生争执,进而拿起菜刀持刀追砍母亲37刀,还将母亲的头颅剁下,从12楼住家往中庭抛出,引起社会震惊。

警方接获报案,赶往社区调查,发现中庭血迹斑斑,花圃上还有一缕发丝、头皮,立刻封锁中庭。梁男得知警方找来,还把自己锁在家中,不愿出门面对,等到警方请来消防员破门,才被压制逮捕。

梁男被依照「家暴杀害直系血亲亲属罪」提起公诉,因为2名姊姊求情,加上法院认定「行为时失去辨识行为违法能力」,因此合乎减刑规定,判处无期徒刑。

▼梁男砍下妈妈的头,二审被判无罪。(图/记者吴铭峰摄)

没想到,案经上诉后,台大医院鉴定证实,梁男除了安非他命以外,当晚还吸食了容易诱发急性精神病症毒品,容易出现思绪混乱、视幻觉情形,还可能伴随暴力行为

依据台大医院鉴定结果,二审合议庭认为,犯案当下,梁男受到毒品影响,「完全丧失」行为能力,依照《刑法》第19条第一项「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的规定,判处无罪,责付桃园市卫生局全案仍可上诉。

这起案件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纷纷出面痛骂,逆子母判无罪也成了网路搜索关键字。对此,立委叶毓兰21日在脸书发文,要提出「三针线」,来替总统英文修补社会安全网的破网。

叶毓兰提到,第一点针对《刑法》第19条,要求吸毒、喝酒不得免刑减刑,第二条为《刑法》第87条,司法精神病院,第三条是《刑事诉讼法》第316条,有关强制就医的规定。

▼叶毓兰提修法,要补社会安全网的破洞。(资料照/记者林敬旻摄)

叶毓兰说,第二、第三点已在上个会期送案,第一点正在与同仁研拟草案。叶毓兰引述法务部的统计说明,106年国内吸毒人口有7万7,417人,近10年施用第二、第三级毒品的戒瘾治疗比率只有12.5%、18.2%,而到109年2月底为止,追踪近5年毒品罪出狱的受刑人,再犯比率达36.6%。

而国内饮酒文化也相当普遍,卫福部相关数据显示,102年国人喝酒比例高达57.8%,一个月内暴比利更有19.2%,为了避免未来法官自由诠释,导致《刑法》第19条大走山,成为逃避刑责漏洞,叶毓兰说,「因此我们要提出相关修法」,让民众在回家路上能够安心,不必担心受到酒毒随机杀人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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