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產發條例太鬆? 經發局:城鄉差異大

新北市府制定「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昨首度在议会审查,要让公私合作招商、产业奖补法治化,全力拚招商。绿营议员质疑,条例对公私合作招商定义模糊,未订奖励门槛上限,恐图利特定厂商。经发局长何怡明解释,新北城乡差异大且产业多元,农业奖补助门槛不可能与高科技产业相同,要保有弹性空间。主席裁定送交法规会审查。

国内各县市招商竞争激烈,何怡明在议会报告送审条例指出,新北市招商面临国内外竞争,希望藉自治条例,鼓励公私合作,有效活化闲置产业土地空间,并大力推动创新研发、沙盒实验,为新北抢得发展先机。

何怡明说,企业若想在新北市投资,符合市府公告的目标产业,可向新北市政府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申请奖励与补助,市府提供经费以支持该目标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自治条例也是提供奖励补助的法源。

民进党市议员颜蔚慈表示,台北市2010年即订定产业发展自治条例,新北自治条例强调「弹性多元」,正是因为弹性多元,条文中提到公私合作组建招商团队,如果民间就能招商,何需公部门,授权太广,恐怕有图利个别厂商疑虑,新北市版本过于广泛,恐怕导致职权不清。

国民党市议员陈明义说,产业发展自治条例大方向是好的,只要评选过程有公开透明机制,不至于有图利疑虑,毕竟产业多元,条例无法制定得太细。

新北市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洪清福说,市府制定政策前应先与工会讨论,而非闭门造车;新北商业会理事长赖瑞昌支持市府订定产业发展自治条例,尤其商业会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有产业奖补措施,让业者不再单打独斗。赖也提到,电商兴起,实体店面愈来愈难生存,不仅建筑业请不到工,餐饮业也有同样问题,认为政府应开放专业性移工。